近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,《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设立方案》印发,按照“省市共建、市级实施”的原则,设立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(简称创投基金或基金)。
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(暂定名,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)由省市共同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市级政府投资基金。创投基金遵循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专业管理、鼓励创新的原则,进行资金管理、投资运作。
创投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,其中西安市统筹安排80亿元,争取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支持20亿元。西安市统筹出资来源包括市级财政预算及市属重点国有企业、有关开发区等其他方出资。各方出资按照“4∶3∶3”的比例分三期实缴,于2023年年底前全部到位。基金设立后,可继续争取中央及省、市各级主体参与出资合作。
创投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企业组织形式。由各出资方确定的出资人代表担任有限合伙人(LP),其中西安市财政局的出资人代表为市级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平台——西安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西安财金),其全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(GP)。
创投基金投向应符合国家、陕西省和西安市的产业政策导向、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,以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,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、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密切对接。
基金围绕重点产业链方向进行布局,主要投向包括电子信息、人工智能、光电芯片、航空航天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生物医药等行业方向,重点投向培育自主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转化、核心技术国产化替代等领域,并积极与行业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设立市场化子基金。同时,争取中央和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联动支持秦创原以及区县、开发区(含西咸新区)发起设立区域子基金,支持我市产业链协同、创新创业和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发展。
创投基金通过投资子基金、直接投资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。创投基金存续期为长期,投资子基金存续期按照行业惯例确定。
此外,创投基金按照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”的模式,由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独立运作和自主决策。政府部门不进行项目投资运作环节的审批和政策性审查,不干预基金市场化经营,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,不指定具体投资项目。
按照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关制度规定,财政部门作为政府投资基金的业务主管部门,负责创投基金基础管理制度制定、出资预算编制以及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。为保证创投基金安全合规运行,由西安财金选择有资质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银行,具体负责基金资金保管、拨付、结算等日常工作,并按季度出具资金托管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