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0日,水电水利规划设计院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《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》及实施细则的通知,明确了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、管理实施细则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。
原文及相关附件如下:
关于印发《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》及实施细则的通知
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分技术委员会及相关单位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能源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、认真履行标准化管理机构职责、做好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化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(主席令2017年第78号)和《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及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国能发科技〔2019〕38号)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,结合可再生能源行业实际情况,我院修订形成了《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》,制定了《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管理实施细则》和《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》。现予以印发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附件1:关于印发《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》及实施细则的通知
附件2: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
附件3: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管理实施细则
附件4: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